犯罪嫌疑人邓玉娇,21岁,出生于1987年7月11日,居住在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10组8号。事件进展:5月10日,县招商办主任被女服务员用修脚刀刺死。2009年5月10日晚8时许,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一名女服务员发生争执。
月18日的通告指出,女服务员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巴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关于此案的性质及相关事实情节,应待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认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巴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案。
年6月16日11时,央视消息: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省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法院判决邓玉娇的行为虽为防卫过当,但鉴于其特殊的心理状况和现场环境,她并未承担刑事责任。这个判决在法律和社会效果上达到了平衡,也引发了法律界对正当防卫界限的深入讨论。尽管公众的关注点在于邓玉娇是否应该受到惩罚,但法院的判决考虑了她的精神健康状况和防卫行为的必要性。
犯罪嫌疑人邓玉娇,21岁,出生于1987年7月11日,居住在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10组8号。事件进展:5月10日,县招商办主任被女服务员用修脚刀刺死。2009年5月10日晚8时许,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一名女服务员发生争执。
月18日的通告指出,女服务员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巴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关于此案的性质及相关事实情节,应待案件侦查终结后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作出认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巴东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案。
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审理,近日终于有了新的进展。鉴定结果显示,邓玉娇具有心智障碍,但同时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这一结果在法律和道德层面上引发了广泛讨论。2009年6月5日,湖北巴东县检察院正式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人民法院。
1、为确保邓玉娇在羁押期间的安全,警方对其实施了24小时监护,并安排医生进行身体检查,结果显示其血细胞偏低,抑郁症的可能性较大。邓玉娇的父亲也向警方透露,她情绪不稳定,经常与母亲争执,且长期携带抑郁症药物。
2、年5月12日,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向县政府通报了“5·10杀人案”的调查结果和细节。2009年5月10日晚7时30分左右,野三关镇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黄德智和邓某一同进餐并饮酒后,前往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在前往梦幻城二楼休息室的路上,邓贵大三人欲进入休息室休息。
3、据警方初步调查,10日晚7时30分左右,野三关镇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黄德智和邓姓同事一起吃晚饭并饮酒后,前往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休闲。在前往二楼休息室的路上,黄德智发现梦幻城员工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服,便询问她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说,她是三楼KTV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
4、邓贵大等官员的不当行为一目了然,而分析邓玉娇当时所面临的处境,即使他们的暴行的中止不是邓贵大的死而是其他,是否也应被判强奸未遂?邓玉娇维护自己的安全,不是正当防卫又是什么?相反,忽视女性尊严的贪色官员层出不穷,而患抑郁症的女服务员却相对少见。
5、年5月12日,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在县政府向相关人员通报了一起名为“5·10杀人案”的调查结果和详细情况。事件发生于5月10日晚7时30分左右,野三关镇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黄德智和另一位邓姓同事在共进晚餐并饮酒后,他们计划前往雄风宾馆梦幻城进行休闲。
犯罪嫌疑人邓玉娇,21岁,出生于1987年7月11日,居住在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10组8号。事件进展:5月10日,县招商办主任被女服务员用修脚刀刺死。2009年5月10日晚8时许,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一名女服务员发生争执。
年5月10日晚,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三位工作人员在雄风宾馆梦幻城遭遇邓玉娇的反击,事件源于他们的骚扰挑衅。邓玉娇用刀刺伤两人,其中一人不幸去世,另一人受伤。邓玉娇随后报警,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采取强制措施。
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20日,出院后的邓玉娇警方将未做精神鉴定的邓玉娇带回看守所。21日,邓玉娇案关键证据在警方取证前夜离奇被毁。24日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另聘新律师代理。6月7日,巴东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邓玉娇。
年5月10日早晨8点左右,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的三名工作人员在雄风宾馆梦幻城遭遇女服务员邓玉娇的冲突,这场争执导致其中两人受伤,其中一人因喉部被刺伤,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案件发生后,警方在邓玉娇的包中发现了用于治疗抑郁症的药物。12日下午,邓玉娇被送往恩施州优抚医院进行检查和鉴定。